close

星星之火可以燎原?

「生命之火」乃指人的生命力。那「生命」的「火」是靠甚麼以燃燒呢?是生命的意義。

火柴,因為在那沒有盡頭的跑道上,衝得用勁,軀殼和空氣摩擦,燃燒起來。火燒得身體每一部分的能量都釋放,消耗;能量耗竭的一刻衝完了、火熄了、軀殼都沒了,只留下灰燼。灰燼又有何用?灰燼可以再生火嗎 ? 不可以。灰燼連營養也沒有。做肥料也不行。只有,待風一吹,把它吹到黃土上的每一個角落,最後瓦解。雖然,火柴的下場是灰飛煙滅,但它尊重自己的生命,而且有意義地死去,它「燃燒自己照亮他人」。

一根壽命只有不足十秒的火柴,短命得很、渺小得很;卻足夠令教堂內的一台洋燭光亮過來。那洋燭延續了火柴的精神,把教堂內的百多支洋燭,不,是千台洋燭,甚至萬多台洋燭都光亮起來。一根不起眼的火柴,一點不起眼的火,卻足以令一台洋燭光亮起來;那不起眼的洋燭,那點不起眼的火,卻令教堂內成千上萬的洋燭光耀教堂、溫暖教堂!

前來,教堂習善之徒、懺悔之徒和參拜之徒等等,都站在光明的教堂前,看清神的面目、看清經文的道理、習得經文的道理。從崇拜中習善、懺悔、參拜等等…;其後,把從教堂中習得的道理,傳誦世界。

回想一下,要是那根火柴,把一張被遺棄在木屋旁廢紙燒起來,歷史就會從此改寫。

雖然,人生只是匆匆數十載;但我們「人生的意義」又是否可以媲美一根壽命只有不足十秒的火柴呢?佛家一句「萬般帶不走,唯有業隨身」,說明了人生匆匆數十寒暑,空手而來,注定空手而去。追求的名利轉眼便化為烏有,營營役役過一生又是否必要呢?

「只要有夢想,凡事可成真」這句說話,正正帶出了夢想是人生不應缺少的,沒有「夢想」,哪來「成真」的動機呢?只要我們有達成「夢想」的「目標」,向著「目標」進發的動力,就是人生的意義了。

簡而言之「人生意義」實是相等於「目標」。若問「人生」有何「意義」,就是要知道自己的「目標」是何。有著「目標」,就會有堅強、奮鬥、生存下去的意志。在追尋著人生「目標」的時候,就會不知不覺地領略到「人生的意義」。「目標」是人生必備之物,既無色又無味,而且是無價之寶。要是人人都幫助別人找到「目標」並教導加諸實行,望著「目標」進發的話,地球不是會轉得更快嗎?人生不是會更加有意義嗎?

所以,人生意義不只旨在「燃燒自己照亮他人」和「尋求目標」,而且要教別人的生命,好好的燃燒起來;傳誦萬家。匯聚萬家燈火,照亮世界!

星星之火怎不可能不可以燎原?

原文轉載自 http://www.stephen-kg.com/camp/003.htm


蘇珊娜後話

看了「論人生的意義」此文章後, 覺得此文章很適用於經營Vemma必要的成功條件,就是「對人生意義的肯定,你的夢想也可成真」啊!不是嗎?看看大自然裡的每個人、每個事物都有他們自己真正的人生意義和使命感,就像上面文章所說的火柴一樣,擁有它自己的寶貴人生意義,也擁有義務的使命感,正因為忠於自己,才會光榮地犧性啊!對於我自己來說,覺得自己相當很渺小得微不足道啊... 每個人、每個事物都有用得著的時候,只要你用得恰當,就會像火柴般可延續它的使命感,繼續燃燒自己去照亮他人,這才是無價之寶的。所謂「人生意義」,只在乎你對「人生」有何「意義」呢?每個人的成長,對它的看法也隨著年紀也不同,是否不該因為「年紀」越大的關係,才將「人生意義」也跟著灰燼煙滅嗎?

雖然我現在只是準會員,但我對Vemma「人生意義」的熱誠並沒有減少,反而增多了想將它視為自己的使命感的感覺,忠於Vemma,也忠於自己,將「人生意義」也跟著「年紀」越大不斷地延續下去,直至全球都有它的「代代相傳,萬家燈火」的美譽啦!^^

各位夥伴,一起來和我去延續自己的「代代相傳,萬家燈火」吧~ 呵呵~ XD

---
※生命的活力,從分享開始※
回應是暖流的泉源;回應更是彼此感情及努力的動力,所以...請多回應唷! ^^

---


為自己與所愛的家人,也幫助他人~
建立一個有健康有財富自由的夢想生活!


就這麼一個機會!

讓每個人都能簡易上手,累積自己一生的財富,您有興趣嗎?
請先聯絡我搶先體驗 ! 全方位的"宅"商機~打造自由的收入生活~


「年青人白手起家、中年人東山再起、老年人富享晚年」

luckyleaf.gif

香港VEMMA即將今年年中啟動市場
有興趣可先聯絡我 將第一時間聯絡你

有任何問題? 歡迎聯絡 "Suzanne蘇珊娜"
Skype:socat88
Email:vemma@lovedreamland.ws
Msn:vemma2011@ymail.com

美商維瑪|VeMMA|網路行銷|在家工作兼職網路工作創業商機直銷電子商務|永不放棄|勵志勵語|堅持信念|勉勵|學習成長|心情日記|生涯規劃|職場點滴|自我激勵|自我訓練|聽得見的夢想|好文共賞|人生意義|萬家燈火|代代相傳|尋求目標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uzanne蘇珊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